南朝奇人陆法和(一)(3/4)
、儒履,表明调和三家的主张。这种立新而不破旧的思维最合中国人口味。陆法和以居士身份主持佛事,不但别具魅力,而且取得左右逢源的极大便利。对俗,他是僧,对僧,他是俗。收留这个十多岁的少女侍奉自己,也没人说什么闲话。
毕竟,他是居士!
陆法和苦涩一笑。老子说过,后其身而身先,外其身而身存。在华夏的地盘上,很多时候要通过这种弯弯绕的技巧,才能勉强保有一点个人自由。
这个国度,权力禁锢着一切。先秦时采用分封制度,虽然容易战乱,但因没有统摄一切的权力中心,贵族和士人阶层还能享有很大的自由。那时候,学术百家争鸣,人人个性飞扬。之后秦朝采用法家理论,大一统权力对社会的控御无孔不入。人口最多两千万,工具主要是青铜制品的秦,居然能南北各用三五十万军队打仗,西面大修宫苑,连绵纵横数百里。东面以庞大船队一再出海,“连弩射海鱼,觅药下扶桑”。浩大工程一个连着一个,万里长城、秦皇地宫,纵横驰道,销金铸铜。不是秦朝富裕至极,实是**政权对社会的榨取能力已达极至!全天下的财富,只供奉皇帝一人。任他奢侈挥霍,任他以之穷兵黩武、觅药寻仙,实现个人种种“理想”!
这是权力的胜利,却是万民的劫难。
即使臣民不堪虐政,上吊自杀者不绝于路,秦皇帝仍悠然统治了几十年。政权在二世手里丢失不过是个技术失误,并非道德缺失的必然结果。这种控御一切独享一切的制度实在太好,没有统治者愿意主动放弃。汉朝秉承秦制,只是在细节上稍做改善。到了武帝时期,皇权又一次大膨胀。后世史家司马光评价汉武帝,说他跟秦始皇没多大分别。之所以秦亡汉不亡,是因汉武帝用人用得正确。尤其是托孤重臣霍光表现出色。胜在技术而非道德。
及至东汉末年,世家大族势力膨胀,到了南北朝时期,中国历史难得出现皇位流转而世家地位不转的奇特现象。然而这绝非等于皇帝愿与他人分享权势,仅仅是乱世下面对现实的暂时妥协。萧衍篡齐后,将自己的儿女亲属大肆分封,各领重兵镇守四方。而对外姓功臣就吝啬得多。一旦天下一统,皇帝会有什么手段,想一想刘邦削藩的往事就可知道。
全天下,真的只有一个人才能有自由,才能有尊严吗?
陆法和思接千古,长长的吐了口闷气。在大一统体制下,权势凌驾于一切。早在西周时期,姜尚受封齐国,听说有几个隐士修为很高,派人去请始终请不来。这些人自以为可以置身权势之外,用自己喜欢的方式生存。然而姜尚屡请不至,立即派人杀了他们。他的理由是:这种恶例绝不容许。假如人人都可以不理我这个老大,爱怎么活怎么活,我这齐侯还做得下去吗?我让谁服役,向谁收税?做为君主若不能随意处置臣民,那还有人做吗?
可是谁又愿做被人统治的臣民?所以**制度越是成功,权势本身就越是成为一切价值的尺度。对于精英人物来说,除了追逐权势,人生不会有更高目标!
民族的百年屈辱,济世安民的壮志雄心,再加个人“自我实现”的强烈冲动,令陆法和不可能安于一个“宗教领袖”的身份老死于佛堂前、经阁上。他始终坚信,一个人能力越大,责任越大。看着那些无才无德的庸人占据高位却无所作为,陆法和早已积聚了深重的不满之情。忍无可忍无须再忍。既然你们都不行,老子我就不客气的当仁不让了。
陆法和转过半个身子,轻轻将越姥抱住。走到今天,已经用了几代人的智慧和牺牲。自己绝不能辜负先人的付出。
所谓的容貌变幻,说穿了一钱不值,只不过是祖孙父子轮流出场,却用同一套装扮,使用同一个名字而已。这种雕虫小技成不了大器。所以陆法和又北上东下,凭精湛医术为人解除病苦,进一步积累声望。
史书记载,陆法和能让虎豹毒虫受戒,不再伤人。事实上这些虎豹都是陆家自小驯养。选择合适时机放出来演一演戏。别说是陆法和的时代,即使到了今天,一些拙劣把戏仍能骗倒大把的人。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支持,弄出种种奇迹又有何难?
陆法和又常在某处水域做下标志,对大众宣布此处放生。渔人在该地该时就打不到鱼。即使打到一点,立即就会刮风打雷,吓得渔人将鱼丢回水里。如此的奇异顿时令乡人目眩拜服。
这一招也并不困难。只要知识足够,使用药物将某时某处的鱼儿驱赶一空并不困难。至于风雷的事,起初完全可以用自己人演戏。一旦预测天有雷雨,便由陆法和出面标记,随即自己人出场打渔。一到收获,风雷如期而至,渔人当即放生,然后到处宣说陆大师的神异。乡人先入为主,日后偶有雷同就会主动附会。人类的心理特点,是对合乎常理的情况不加关注,而对偶发意外则记忆鲜明。
即使到了后世,这种招数仍有奇效。大批神棍股评家能够混饭,就是吃准了这一点。大量的无效预测没人去记。而偶有奇中就会令信徒趋奉如神,媒体也为之推波助澜。狗咬人不是新闻,人咬狗才叫新闻。一切神奇事物的流行,本质上都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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